不合理是你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自由。个人有意见不能说就是问题。个人有意见,也和那个国标没关系,那个国标也根本不涉及对向信号灯,也不涉及明示的适用范围之外的内容。
所谓无保护,有保护,都是自创概念,没有任何法条依据提及或者明确其含义。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向左转和直行放行时亮左箭头灯的做法,倒是不至于对司机造成什么误解,左箭头和对面的直行一起亮绿灯的做法才是问题。
: 另外,道路交通信号灯并不能有效区分“无保护左转”还是“有保护左转”也是个问题。有的路口的放行相位是先放A方向的直行+左转,再放行B方向的直行+左转,这种放行方式应该给司机以“本方向是有保护左转”的信号,但是在现行国标信号下并不能有效地区分有保护或无保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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