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说过多次了。任何信号灯都只作用本方向车辆,对向的通行全不受影响,甚至看不到背对自己的信号灯。根本不会造成什么通行权冲突。
该国标适用范围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安装,不适用于此范围以外领域,比如控制规则。
准许通行时,也要遵守交规的其他规定,如让行原则等,这种考虑的存在与自身通行权被冲突,根本不是一个概念,需不需要考虑都有通行权。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仔细读一遍
: 4.3.1 在设置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的通行权不应
: 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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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1.*
FROM 114.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