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句就是10%内看成设备误差
下面也说了,实际监测中,车速120km/h,现场测速显示在112.8-120之间
120,测速设备有可能显示112.8,所以法规统一放宽至10%是有科学依据的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至少你贴的这个证明不了是从设备误差考虑的
从你贴的这个内容看,对测速设备的要求都是左侧误差,意思是合格的设备如果测出来超速,那就一定是超速了
加上现在高速扣分放宽到20%以上,还有限速60以下超速50%以内也不罚款不扣分,这些规定都不是从设备误差方面考虑的
【 在 Fgps 的大作中提到: 】
: 10%内可以看成就是设备误差,法律允许,且科学
: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公路速度监测系统必须进行“现场测速误差”的检定,公路速度监测系统的现场测速误差为:车速<100km/h时,(-6-0) km/h(比如,车速是80km/h,现场测速显示应该在(74-80)km/h内);车速≥100km/h时,( -6-0)%(比如,车速是120km/h,现场测速显示应该在(112.8-120)km/h内)
: 公路速度监测系统是纳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每年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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