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这个解释算权威不?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黄灯既然不让通行,何不改成闪烁红灯?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y 21 11:19:45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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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发明法条中没有的内容才是诡辩。
: 黄灯亮时和同一条款內红灯亮时,等,都是时间段含义,这有任何曲解打滚的空间么?黄灯亮时这个时间段内处于了已越过停止线状态的车辆,难道不是依法"继续通行",还是违法了?
: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
: : 当然你可以诡辩说这里也没说没过线让走,实际上也不处罚,但是出了事的话,交警可要按照闯黄灯开划分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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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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