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是依据,千变万化的情况,也是依据法条来分析
而不是用你的或者哪个阿猫阿狗的“道理”来分析
按你这个逻辑,所有的法律都可以不用,所有的法律都是垃圾
只有你的不知道什么标准的“道理”是合理的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右后车轮被撞了,结果交警判我全责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y 25 21:55:45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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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是教条的,僵化的,实际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千变万化,用法条断案,就是图省事,不用费脑子,占据 xx 制高点,不用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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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maga (陈兄|在路上) 的大作中提到: 】
: : “讲*道*理”才*是*和*稀*泥,你有你的理,人有人的理,都要讲就是一碗水端平,法*条*才*是*相*对*标*准*一*致的
: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 一个是道理,一个是法条。
: : : 讲道理,先进入路口的就应该优先,因为后进入路口的车更容易看到视线前方的车,因此应承担更多避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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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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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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