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那显然是瞎解释而已,因为这是抄来的规则,不是自己制定的,根本就不理解
制定的原意,抄也就抄了半拉,以至于会出现明显的逻辑悖论,降低通行效率。 而且在瞎解释之前也没了解别人是怎么执行的。。或者在解释的时候迁就了大部分人的朴素错误理解。。 关于交通的大部分法规、国标都是抄来的,在老版本的各种国标前言里面明白就说了从哪里抄的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右后车轮被撞了,结果交警判我全责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y 26 08:04:28 2025), 站内
:
: 人大法工委的函里规定了先适用转弯让直行再适用让右
: 撞了车以后各地法院都会按照这个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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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 让右原则绝对是无条件让的,不管右边来的是转弯还是直行。否则逻辑上就乱套了。
: : 实施条例里面,让右是排在转弯让直行前面的,而且让右的那条并没有说“让右方来的直行车辆”,而是“右方道路的来车”
: : 这条规则显然是抄欧陆标准的,欧洲的交规就是让右是无条件的,甭管右边来的车要往那个方向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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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4.24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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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emini FROM 90.187.77.*
FROM 90.1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