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更倾向于让右原则优先级高于转弯让直行的解释,但是既然人大法工委这么定了,知道JJ和法院会以那个版本为依据就行了,毕竟这条规定只是方便出了事故以后定责,开车的时候还是以不出事故为先。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这样,那显然是瞎解释而已,因为这是抄来的规则,不是自己制定的,根本就不理解
: 制定的原意,抄也就抄了半拉。 而且在瞎解释之前也没了解别人是怎么执行的。。或者在解释的时候迁就了大部分人的朴素错误理解。。 关于交通的大部分法规、国标都是抄来的,在老版本的各种国标前言里面明白就说了从哪里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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