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线那一刻已经变红灯。行人的责任是跑不掉的,事故发生的主因是行人闯红灯。
斑马线和斑马线上的红绿灯会形成冲突,有冲突的情况下必须分优先级,显然信号灯的优先级要高。。 德国的做法是,只要是斑马线,就不设红绿灯,无条件让行人,需要灯光控制的人行横道,就不设斑马线,无论行人和车辆只需要看灯。
【 在 flukeox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老师认为:白车不想刹车想闯黄灯,结果轧到人行横道行人,这白车完全全责。哪怕绿灯,通过人行横道,也需要减速,并且任何情况人行横道上轧人,机动车100%全责。
: 我想起了鬼探头行人被撞被判全责的案例。大老师说的也不那么绝对。
: 图上的情况:行人闯红灯、白车闯黄灯(未减速及超速)。感觉这个汽车主责甚至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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