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客观事实,不是个人评论,你可以不认同,但中国交通法的制定原则就是这个原则。
我也非常讨厌闯红灯的行人,电瓶车,还有越过停止线在人行道上等灯的把马路占死的那些。
讨厌归讨厌,现实就是生命权高于一切。包括那些自己想不开的,国家也会尽力去救。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表面看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实际上是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毫无现代法治精神,缺乏最基本的法理常识。甚至可以说是道德绑架和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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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自己作死,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权,要你去尊重?你算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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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站楼顶上跟银行要1亿,是不是人家的财产权要让渡你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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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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