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公*安*部*100问的解读就能指导民事庭司法裁判了?在这个层面上,那个100问有什么比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参考案例更高的法律效力吗?无非就是传播比较广,很多人先入为主被打入钢印罢了
关于具体案例,我也说过天涯之前有一个时速78黄灯通行发生事故,定责的时候法院没有认定黄灯通行是过错的例子。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行政诉讼的指导案例,连指导民事庭司法裁判的作用都起不到
: 南阳中院的民事案子,两个机动车相撞,闯黄灯和闯红灯的车,交警定了同等责任,法院判决里认可了交警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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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ga FROM 219.14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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