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就是不讲道理的胡搅蛮缠。如果交*警必然正确,那还要行政复议干嘛?还要法院干嘛?
抛开法律条文不谈,以实际执0法为标准,你连看似尊重法律条文都没有,直接就践0踏法0制,把实际执0法作为标准,更是无视法律权0威0性,把执法权0威置于法律之上。
【 在 xianren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跟交警说去。基本阅读能力十亿人都有,理解个不一样,解释权只能在一方,而不可能十亿人各说各的。你这种看似尊重法律条文,其实是践踏法制,无视法律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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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ga FROM 219.14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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