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自己抽自己,你屡屡剪裁该条款第一句,说没有无中心线道路或者同向单车道的适应限制。而且,多次表示自己在多车道情况这样“守法”操作。为了耍赖不惜一再话抽自己,真是拼啊……
所谓分道限速,早已辨析清楚了,没有特别标识或者标志,默认所有车道限速标准一样。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四十七条我前面发的国*务*院*法*制*办的释义很清楚,条例原文也很清楚。超车变换远近光跟鸣笛是针对所有超车行为的法律义务,而单车道那款是对前车的要求。
: 释义里面还专门把多车道超车的过程描述出来:即先并入快速车道,超越后保持安全距离并回慢速车道。同时还特意说明超车车辆一定是在被超车辆左侧超越。
: 你之前说的我国多车道从无左侧超车规则的暴论,就是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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