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违法停车者为纪检干部,非民警
32岁的厨师罗某远从家中离开前往工作的餐饮店。4点40分左右,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经过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电子西街路段时,撞上了一辆停放在主干道上的黑色汽车。涉事车辆车主姬某是西安市纪委驻西安市公安局第一监察室的民警。事发时,这辆汽车在此处已经停放了近8小时。
事故发生后,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塔大队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车主姬某因“违法停车”承担次要责任,死者罗某远因“观察不周”承担主要责任。死者家属表示,事故认定书中多处描述明显与事实不符。
罗某远家属申请复核。新黄河记者了解到,6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复核结论:“该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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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uhuadasha FROM 36.4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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