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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adeinchina (-10℃ - -3℃),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看这个案例还是把孩子当父母的财产看待呀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Aug 15 10:32:12 2025), 站内
宗某驾驶商务车携带吴某和两个孩子,吴某坐在第二排右侧座椅上,其女儿坐在第二排座椅左侧;死亡幼子坐在第三排左侧座椅上玩手机。10时30分左右,吴某看到其女儿将座椅调的很低,转身发现座椅靠背摇到了其死亡幼子的头;吴某遂呼叫其幼子,但没有得到回应,宗某立即下车查看,发现其幼子已经没有呼吸,遂送医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然后家长告厂商汽车缺陷致人死亡索赔200万,然后呗法院驳回败诉了。这案子就到此为止结束了。还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看评论大家也觉得法院判得好。我就不明白,这孩子死了,车厂没责任,那就完了? 家长没责任吗? 致人死亡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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