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我总觉得这些服务提供商首先要在使用条款中明确保证说不以明文方式保存密码,不然真的太危险了,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使用网上银行而又缺乏安全意识的人,再者,还有qq,msn等等。。
【 在 dvlt@newsmth.net-SPAM.no (目标: 文章数<上站数) 的大作中提到: 】
: 汗。。。。不过密码通用的情形确实很普遍啊。。。。
: 【 在 snnn.bbs@bbs.cumt.edu.cn (snnn) 的大作中提到: 】
: : 呵呵
: : 如果密码不hash的话,就太危险了啊
: : 我拿这个密码去开你的email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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