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我曾在cn.*提到过这件事情,上面的朋友都说为此而写入法律条文过于正式了
其实这个技术上来说,实现起来很简单,但是很多系统就是不支持。
就连msdn.microsoft.com这样的都是明文方式再用邮件把你的密码给你发送回来。。。
【 在 dvlt@newsmth.net-SPAM.no (目标: 文章数<上站数)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得找到一个和我观点相同的人,hand一下。。。。
: 【 在 snnn.bbs@bbs.cumt.edu.cn (snn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没有办法,我总觉得这些服务提供商首先要在使用条款中明确保证说不以明文方式保存密码,不然真的太危险了,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使用网上银行而又缺乏安全意识的人,再者,还有qq,ms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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