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仲裁失败,封禁不当,滥用职权,严重失职。
附:仲裁结果
发信人: Arbitrator (水木社区仲裁委员会专用账号), 信区: Arbitration
标 题: Re: ustbxiaokang v newjoker(joke)仲裁申请书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24 17:16:58 2016), 站内
经查,封禁前14天内未见申请人发表不当文章,被仲裁人属滥用职权,且在版面再
次发表无关话题和干扰版面秩序的文章《特别的封禁感谢特别的你》,构成严重失职。
被仲裁人败诉,承担仲裁费用,并扣除2000积分以返还申请人被封14天所扣积分。
对被仲裁人追加免职处罚。同时提醒正版主加强对版务组的监管。
@ustbxiaokang @newjoker @a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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