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终止合同,赞助商要起诉江苏龙
江苏龙赞助商德玛斯特集团就球队投资方江苏南钢集团在11月12日发出的《关于终止球队冠名合作协议的函》提出起诉,德玛斯特集团方面认为两年来对俱乐部没少投入感情和金钱,现在却被通知终止合同,他们表示要起诉讨个公道。
双方的合作始于2008年10月,德玛斯特集团以每年350万人民币赞助球队,合约为期三年(如果能够闯进总决赛,将会再得到额外的100万奖金。)。在两个赛季过后,投资方江苏南钢集团以合约中协议中第二条第二款约定解除双方合同,“协议双方如对第二年或第三年双方合作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业务。”
不过据称投资方意图解约的原因是想提高赞助费用,江苏南钢集团希望德玛斯特方面能将赞助费提高到700万-800万之间,这让赞助方感到不满。 受德玛斯特委托的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高芝平律师则持不同观点,“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是三年,每年的赞助费是350万,这个约定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对方对这个约定费用提出的异议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如果南钢俱乐部有其他正当理由提出异议,可以理解,但对双方约定好的条款提出异议,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事,何况,这个涨幅超过100%,而对应参照的反是俱乐部成绩下滑,负面新闻增多。”
另据称,在CBA季前赛上,江苏龙已穿上印有另一赞助商名字的球衣。
[新闻来源:体坛周报] (最近更新于:2010-11-15 11: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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