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翠喜复出,姚明同学卖了个乖,早早的犯规四次,给小范教练一个好机会,开了一个向翠喜同学学习的主题班会。翠喜同学全场出手26次,命中13次,光芒四射的第四节一下子掩盖了第一节七投一中的羞耻。反观三好学生姚明同学,全场区区7投,命中5次,第一节更是早早的拿下10分,满足了一下包括我在内的国人畸形的两位数心理,不过之后乏善可陈,早早的搬了小板凳观摩当日班级之星的汇报表演。赛后或者冷静或者狂热的中英文媒体估计又要开始众口一词的表彰翠喜同学的领袖气质,三好学生姚明也必将带着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和鲜明对比的双重身份猥琐出场,成为一帮文棍叹息,暗讽,甚或明讽的对象。怎么说号称最强大的西南赛区亚军热门的火箭算是在新泽西这个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队伍上挽回了点三连败的面子,是件好事情。不过如果著名三好学生姚明同学总是以这样的面目出现,仿佛布莱尔成为小布什坚定的面首,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奉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国民来说,总不是一件爽快的事情。如果不是姚明,翠喜复出成功这样的事情也不过是一个日渐失去吸引力的NBA二流球队的大事,即使对于那些最狂热的中国篮球迷甚至德州以外的美国球迷,也不过就是件看过随口忘记的新闻,远不如酷酷的邓肯发怒,或者留着地沟头的埃弗森是否愿意穿西装来得扣人心弦,何况翠喜的第四节神勇还是建立在与姚明的之前三场的尖锐对照之上的。
本来没有看比赛,是不应该随便评论任何一个球队的事情的,即便是个二流的;不是姚明,更不应该妄论是否有些篮球之外的东西会存在与姚明或者他的队友之间。不过同在异乡为异客,总是可以做点合理的猜测的。几场第四节崩掉的比赛下来,关于姚明掉链子的说法层出不穷。虽然我只不过是个曾经穿着皮鞋打过几分钟班级篮球比赛的业余看客,但是也知道篮球是个集体运动的道理。同时作为一个阅读过一点波普科学研究哲学的科学论者,我感到姚明掉链子,翠喜缺阵和火箭输球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是一个可以证伪的假设,离言之凿凿的真理还有三分线到篮板的距离。用波普的话来讲,这样的假设是好的,起码是科学的思考方式;不过拿着波普的工具,如果证实是”伪的“,不妨一起的抛弃他;同时如果还有别的可能的假设,不妨一起的尝试能否将之证伪。
几场比赛下来,似乎不成文的规律就是姚明上来就是4分,然后迅速的受限于犯规下场。二三节的时候偶有灵光闪现,一到第四节的时候就手感全无彻底崩盘。不过看看姚明每场比赛的出手次数,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是上一场的20次,跟翠喜伤愈一复出就是26次少了一大块。波普的学徒当然可以假设这是因为姚明命中率下降,队友无法放心将球交到姚明的手里。不过另一个波普的另一个学徒当然就可以举出今天的反例,翠喜开场七投一中,队友还是飞蛾扑火般的把球送上去。科学学者的严谨在于不会假设火箭的队友前天还是一群如散装土豆一样的小农分子,今天就变成砸碎自己解放全人类的无产阶级英雄。前天紧紧围绕姚核心的小农们个个奋勇争先,替姚明减轻投篮次数的负担;按科学的假设,他们是不会这么不替翠喜着想,把投篮的重任压在他新伤未愈的细腰上的。想当然的因果链条被一旦打断的时候,当然是不妨进行另一种假设的:火箭队的这些队员其实从头至尾都没有把姚明当个人物来看待。
胡适教育我们,做研究要“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其实跟波普老先生是一个意思。那么不妨冒天下之大防,做点违背政治正确性的假设。说种族歧视,可能是重了,不如说是种族定位吧,毕竟要说歧视,翠喜和他的黑人兄弟其实才刚刚被平权运动拯救了不过五十年的历史。但即使是平等的思考,也不会阻止任何一个人对于他人的判断或者评价的出现,就像美国的肥皂剧里一出现中国,一般都是和餐馆联系在一起;当然,这些年蒙两岸三地电影精英的合力演出,继承李小龙的遗志,中国与功夫同时演出的场次也多了起来。同样的道理,美国高校里面如我一样的留学生通常也是和数学或者是工程,以及口语差联系在一起。自然进化的人类选择这样判断他人的本领总是有适者生存的道理,成见并非总是件坏事情,起码在学校里通常在我们讲英文的时候,会因为中国人的外表,接受别人把耳朵凑得更近一点的礼遇,偶尔也会在校园里被素不相识的小本科生拉住解二元一次方程组,用社会学的名词来说,这样的判断都是“学习”的结果。中国人姚明尽管高人一等,终究还是生活在这个聪明人组成的人间。而中国与美国的距离之远,差别之大,似乎非常所谓的“exotic”的美的概念,翻译过来就是“异国情调”,大概就是那种浅尝辄止,一日三餐就不可忍受,或者远观尚可,近看连亵玩都没有兴趣的意思吧。篮球这样的运动已经被定义成黑人肉弹簧或者白人肉棒子的运动,黄种人在里面的角色就像1972年的美国乒乓球队,世界人民大团结的意义高于本身的竞技内涵。所以姚明的表现一定是要的,但是要在黑白兄弟接受的范围之类,一步跨过,黑白兄弟便是山河破碎,礼崩乐坏的痛彻心扉了。也许不用到这么自觉的程度,兄弟们不过无意识的自发行动起来。
其实姚明,或者是我们留学生并没有受到特别的欺负。试想有个中文讲的烂熟的左撇子老美哪天突然闯进了中国乒乓球联赛,连干王励勤,马琳那么个一两次,估计地下抗美联席会议就要隆重召开了。白人或者还好一点,想想当年越南的那个高个子前锋,重庆的老板冲着东南亚市场买下来活活的把人家憋在了中国,估计即便上场也要受尽我天朝国民的嘲笑,要是到了那个著名的武汉新华路体育场,等候他的一定还有“下他的胯子”的恫吓。
另一个不能把责任全推到守土有责的黑白兄弟身上的原因在姚明自己。老夫子们给中国人列举两条成功的道理,王道和霸道。与内圣而外王的王道相比,后者当然是失之下品。而2米24的姚明倘若能够弃绝顺手拈来的霸道,那更是万王之王,我堂堂中华德化万邦的时代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中文媒体常常津津乐道于三好学生姚明打小就不仗着身高欺负人的义举,甚至编造出六年级就一米七几的小明受别人欺负不还手的鬼话,歌颂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英雄。到了NBA赛场,更是时不时追踪姚明在场上扶起对手的感人事迹,发出感人肺腑的专题通讯,仿佛满脑子都是钱的斯特恩会为小姚良心发现,专设一个精神文明奖。孔子先生教诲我听来是声声入耳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可惜争论有耻无耻这样的事情在当下似乎完全沦落为一个伪问题。林则徐当年的叹息犹言在耳,这是一个吃饭都用铁器的民族。160年之后,不光是大英,美帝和苏修,每个民族,每个个人,都在进行或者企图进行着武装到牙齿的心理建设。这么说来,球场不过是个人可以不付出惨痛代价就无耻的满足征服欲望的方寸之所,而在火箭队里,一边是个把对手碰到了去扶起来的三好学生;一边是平地拔起在对手头上暴扣,完了还要抖着胯对着全场观众高声咆哮的英雄翠喜。
好在有点希望。马英九他老爷子送他句话,要他以天下之大拙胜天下之大巧。马英九长得帅,又是哈佛的,离大拙最终战胜大巧的日子应该是不远了。所以姚明并非全然没有机会。我辈仰望星空,如果能够看着大拙偶尔也能在肉体的较量中露出点峥嵘,也算是个莫大的慰藉,即便不帅,也不是哈佛的,也可以勒紧裤腰带,咬咬牙,下定把大拙事业进行到底的决心。
--
FROM 68.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