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抡老詹队友和抡老詹废队友的两派还真是有意思。
骑士一期,老詹打到了总决赛,被教训。
热火期间,掐头去尾拿了两冠。
骑士二期,逆天赢了73胜勇士。
老詹的生涯骑士一期,07年总决赛之前,是他打造自己球队的时期,印象里没有一个新人打出来,他身边没有一个跟他能一起成长的人。这段时间是最能体现詹姆斯的风格的时期,如果他不去热火,一直留在骑士打造自己的球队,很可能终其一生也不能拿一冠。老詹这个人真的是需要有即战力的队友,以他为中心打造一个队。一期后在热火和回骑士,他基本上是找了有即战力的队友,而不是耐心打造自己的球队。其实本质上,去热火和回骑士都可以称为抱团,因为詹姆斯的骑士一期对应的是乔帮主在登顶前期,现在的勇士在登顶前期,这两个先例都是有几年的打磨期,有互相成就的队友,乔丹打不出来,皮蓬估计也就一个路人,勇士打不出来,汤普森、格林更没戏。复盘一下,有团队打造经历的人肯定会有共鸣,对于人生也有很多的借鉴意义。
詹姆斯成名太早,在选秀前就已然是超级巨头,然而盛名之下,为之所累,他和他的团队精心设计,百般盘算,大概是忽略了一点,互相成就的团队才能获得更多收益,也更稳定,经得起考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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