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在CBA当前规则下,
只有D类合同(即每队三个顶薪合同)是附带合同结束后优先匹配权的
A、B、C、E都没有,都是自由身
准明星球员随时可以出去搏高身价
其次,
即使拿了D类合同,也可以有自由身,
你放弃一年D类合同,签C或者E,就可以恢复自由身
典型的例子就是今年的易建联,他放弃D类签约,明年就是自由身,随时可以离开广东
当然,他放弃D,是为了给球队空间续约其他年轻人
但这个路径本身就说明了,规则并不是终身绑定
最后,说下为什么需要这个规则
根本上,就是阻止类似NBA那种兄弟篮球,巨头抱团,大球市球队生砸总冠军的做法
因为所有球队能开出的顶薪都是一样的
而且每个球队最多只能有三个顶薪球员
这个规则对当前CBA的健康,是非常必要的做法
而且并不存在所谓的球员限制,
它限制的只是那些只管自己吃饱,不在乎CBA这个公有饭碗是破是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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