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理好啊
你觉得你比年薪2000万的人(当然现在是大几百万)雇的律师更懂劳动法,那来来来
劳动法给你贴这儿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05.htm
你说说CBA在周琦合同上与劳动法法理不合在何处?
找出来投稿周琦律师团队没准你还能赚一笔。
至于你所谓博斯曼这条注册的内容,那说的是球员是有国籍协会属性的,
而各国联赛限制外援人数
博斯曼要求法庭裁决欧足联废除g各大联赛的非本土球员限制(也就是俗称的外援)
而法院最终根据欧共体条约第48条裁定,因为欧共体内部成员国已经签署了欧共体条约,
作为条约限定的统一市场,其成员国得算内援,不应该属于外援(而并非取消外援限制)
“under which provisions laid down by law, regulation or administrative action of the Member States which restrict by number or percentage the employment of foreign nationals in any undertaking, branch of activity or region, or at a national level, are not to apply to nationals of the other Member States.”
依照这个裁决理由,非欧盟国家不在此列,
所以这条规矩到今天都是如此,西甲3个非欧盟外援限制,德甲法甲好像是四个,
而这种限制在CBA从来就不存在啊,
周琦一个河南人,在辽宁练球,在新疆打球,
广东队周鹏辽宁的,赵睿黑龙江的,苏伟山东,胡明轩新疆的,任骏飞山西的,易建联广东的
这玩意怎么被你整的好像是博斯曼在外国高级联赛发明了轮子一样?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文说的是 任何阻碍 都不行
: 哪怕是广义理解,只要导致了阻碍了无合同自由转会的都不行
: 你是在扯白马非马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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