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王不归”
虽然我不知道王治郅有没有效仿满大街的时尚女郎那样把眼珠子弄得像波斯猫珠子或者把
头发染成土鳖黄,但他确实还是一个中国人,即使他下半辈子都不再认祖归宗了,但纵使
再极端的人也不能否认王治郅的身体里流着中国人的血。但是并不表明所谓的“冲天大郅
”和中国篮协一定有关,不论是从生物进化论、遗传学乃至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哪一个角
度上说,事情的本质都是:没有王氏夫妇就没有王治郅,而王治郅在通过篮球运动换取社
会地位和公众名声以及物质财富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享有的正常生活。
如果偏执一点非要较个死理说是中国篮协给了王治郅从事篮球运动的机会,那么是不是也
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是中国篮协剥夺了王治郅从事其他职业的机会?况且,如果把这点“
独到眼光”划归在中国篮协的身上,八一队和王治郅也许曾经就读过的某家体校的某位教
练一定拉家带口的嚷嚷不能埋没自己的功劳。
是故,王治郅如果要知恩图报的话,也应该从父母、启蒙教练一路推到八一队的身上,至
于说“中国篮协给了王治郅在国际赛场扬名立腕的机会”,并由此提升到终生无以为报的
程度,则我们可以用一个旁证来说明这一提法的荒谬:就比如薛玉洋,现在他被从亚锦赛
的大名单里剔除了,是不是就可以说“篮协没有给薛玉洋扬名立腕的机会”?假使日后薛
玉洋应召重返国家队,参加亚、奥运会之类级别的比赛,是不是就可以说“篮协给予薛玉
洋扬名立腕的机会”?那么在这一事件的前后篮协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贴切而略带难听
的说就是一看大门的,行使的是欢迎或拒绝的……“权利”吗?我倾向于“责任”。或者
这样说,薛玉洋或王治郅以及姚明巴特尔一干人等经历的不过是从泥胎到瓷器的过程,至
于中国篮协,至多也就是为这些瓷器出口前盖戳的。
从泥胎到瓷器的过程是个人修炼和外部加工的累加结果,和盖戳的无关。
况且我们可以从宏观角度看,从早期的马健、一年前的王治郅,以及不久前的薛玉洋,在
中国篮协之于这些纠缠在走和留之间的人的处理方式上,篮协的具体做法都留下了这样或
那样为人诟病之处。纵使再过宽怀,也止不住的这样想: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在处理一
件事上不够完满,可以原谅;在处理某一类事上不够完满,也能谅解;但是在处理跨度时
间较长内容却比较相似的一系列事上依然饱含瑕疵,就不得不怀疑一下这个人(或这个组
织)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了呵。
重复一下,王治郅只需要对父母、八一队以及曾经对他有指导、教育之恩的教练、师长负
责。这些人最终被现实量化和合并同类项成了两方面——王之父母和八一队,在具体的冲
突中演变成王治郅思念父母,王治郅与八一队讨价还价。
王治郅曾经把自己在去年夏天与国内某些势力之间的纠纷比喻为儿子与母亲闹矛盾,这个
比喻是明显失当的。母亲对漂泊在外的儿子历来是思念多余埋怨,挂念多于嗔怪,而在那
些势力所扮演的“母亲”身上,明显总是后者的成分居多。母亲会因为儿子没有按时返家
而把儿子清除出家谱吗?这么干事的,如今连后妈都不多了。
王治郅事件难以解决的一个原因来自他的军人身份,军人意味着“绝对服从”。有嘲讽意
味的是,王治郅拒绝了这种服从,在革命大熔炉里锻打那么多年,经受了比一日三餐更频
繁的思想教育之后竟然被轻易颠覆,我们与其去思考究竟是哪种外部力量具有此等魔力,
不如去想想为什么革命大熔炉连信任这个最基本也是最必要元素都没能填充在王治郅这个
金属砣子里。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组织)的服从程度完全取决于对方对他的满足程度,这样说并不市
侩,谁敢说自己不是这样想的,请到天安门广场去举手(笑)。
在这里不得不去类比一件事,不得已地提起姚明。如果觉得搜索一些历史资料不是太累的
话,不妨回忆一下一年前姚明登陆NBA的时候,姚家二老是怎么个安置法,姚明的母亲打前
站,姚明的父亲断后,姚家三口集体西征。从这件事来看,中国有关部门在办理名人家属
出入境方面体现出超高的工作效率。王治郅没千万美圆的合同,也没有苍蝇一样的广告商
尾追堵截,我们算他“穷”一些,但也不至于添不了两个人的口粮吧?我们即使认为王治
郅为父母的机票做国际汇款有“技术性”的障碍,那么王家二老半辈子的积蓄难道不够两
张飞机票?一直在说王治郅想回国看2年未见的父母,为什么父母不能去美国见2年未曾谋
面的儿子一面?亲情的纽带是斩不断的,满足亲情的思念也不会拘泥于某一种形式,而在
比较之下其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则不言自明。
这件事就类似于送给郭靖的锦囊的那位大汗,他的目的是以郭大妈的人身自由来胁迫郭靖
去灭宋。当然我这个类比有失当之处,比如国内的势力集团并不是要王治郅做的并非政治
行为,比如王治郅不仅老妈在这些势力的范围之下,老爹也尚被控制在960万平方公里之中
。
于是,王治郅此番提出来的两个条件就不难理解了。办私人护照可以脱离该势力集团所掌
控的组织,不在是那个“什么属”的身份也就不劳领导同志们多多挂念了呵;假使与篮协
签约就等于撤去锦囊把纸条换成文件,为什么要把带有选择性的所谓“义务”和必须执行
的所谓“责任”明目张胆的相混淆呢?
值得注意的事,国家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宣布将裁军20万,也即是说,如果八一队和中国
篮协等权利性组织确实珍惜人才的话,从方针政策到实际操作都是可行的。我们即使把这
些权利组织往简单了想,也无外是他们对王治郅的信任程度有所保留。呵,既然大家是互
不信任,还何必要摆出一副委屈状到处吐苦水呢?
这里面牵扯到话语权的问题。篮协、八一队都有机会撇着苦瓜脸吐沫飞扬,但是王治郅没
有。如果把当日的篮协的《真相》《处理决定》以及近日八一队对外宣称的“王治郅回归
无望”看成是一次次的判决的话,那么这其中的审判过程没有当事人供词,也没有确实可
信的证言。缺席审判是可以的,只有一纸判决书就是可疑的。一场把供词证言证物等一切
必需品都剔除掉的审判可以在任何地点由任何人执行,关起门来就是县太爷,拿支毛笔就
是判官,天下还有这么荒唐的事吗?偏偏这个荒唐事件的主角还掌握了话语权。
也许王治郅对媒体多说几句话,这事情就变味道了,很幸运,他没有;而如果那些势力集
团可以把精神世界还给那个物质丰富的人,一切的悬疑也就没有了。
这是一个姿态的问题,恰恰是有很多人摆不好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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