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学者评论:
4:15节,“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只能生出愤怒,不能带来恩典(我们天性败坏,愈知道公平、正义是什么,我们的罪就愈发明显,这样受神的审判也就更严重);另有人说,律法是把罪人的怒气燃烧起来,因为罪人看上主(赐律法者)与自己的私欲对立,所以恨恶 神,诅咒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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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湖北 薛伟幸律师 因维护公平、正义而受害的新闻,很难过(律师在这块土地上是高危行业吗);律师与《圣经》提到的“审判官”很类似,经文是这么说的:你们要处理民间的诉讼,无论是同胞间的讼案,或牵涉到你们中间外侨的讼案,你们都要公正审判(申1:16 现代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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