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 Gansu/千里陇原·甘肃版治版方针
第一章 办版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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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版致力于介绍及交流甘肃的历史、经济、文化、社会、旅游、民族、 风俗等相关信息;讨论甘肃的时事新闻,时刻关注甘肃发展;交流在甘 肃的生活感触,成为广大网友了解甘肃的窗口。同时,本版也愿成为甘 肃老乡的网上家园,为甘肃老乡以及所有关心热爱甘肃的朋友提供交流 的平台。
第二条 本版为网友提供讨论如下内容的空间:
1.有关甘肃的历史、经济、文化、社会、风光、民俗等方面的介绍信息;
2.有关甘肃的时事新闻、发展动态;
3.网友的生活感悟等原创文章;
4.与甘肃相关的其它有益讨论。
第二章 版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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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总则
1.版主负责版面管理,有责任保证版面讨论的有序性。
2.版主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需按照《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之相关
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以保证版面管理的连续性。并在版面及时公示。
第四条 发文原则
1.本版欢迎有关甘肃的介绍性文章,与甘肃有关的有意义的新闻,以及对
甘肃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讨论等。同时鼓励网友发表原创文章。
2.本版严禁发表以下文章
1)政治敏感度过高或地域攻击性文章;
2)人身攻击文章;
3)谩骂,版面争吵;
4)广告等无关话题;
5)内容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
5)其他违反版规站规的文章。
3.发布带有附件的文章请注意
1)严禁上传带有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程序的恶意附件;
2)严禁上传带有违反站规以及人身攻击、挑起城市攻击性内容的附件;
3)严禁上传带有反动、迷信、淫秽、猥琐内容的附件;
4)严禁上传与本版内容无关的附件。
第五条 删文原则
1.属于本版严禁发表的话题,立即删除。
2.版面无标注的文章视情况保留一段时间。
3.版面标注文章,在其内容失效后,或者收入精华区后即可视情况删除。
4.版主可视情况根据网友要求对其发起的讨论进行同主题删除。
5.版主可视情况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6.版面区域性删文需要经现任版主一致商量同意后方可进行删除。
第六条 收录原则
1.版主应及时标注版面的文章,并及时将有保留价值的文章收录至精华区,以便 于网友查阅。
2.标注规则
1) g 活动通知、一般新闻等有实效性的文章;
2) m 网友报道、甘肃的信息资料、重大事件、优秀的网友原创等其他有保留 价值的文章;
3) b 版务版面重要信息;同时符合g,m的部分文章;
4) 其他没有公示、收录、保留价值的文章不予以标注。
3.精华区收录规则
1)标注g、m、b的文章看是否对精华区建设有益决定是否进行收录;
2)已收入至精华区内的文章原则上不予删除。
4.精华区一级目录:
1 [目录] ╔╦╦╦≡=--=≡=┈┈┈⊙⊙ 、 2005.12.22
2 [目录] ╠╬╬ ( ︿ ) * 2005.12.22
3 [目录] ╠╬ ┆ 2005.12.22
4 [目录] ╠ ☆千里陇原☆ ┆ 2005.12.23
5 [目录] ┆ 风土人情★ ┆ 2005.12.23
6 [目录] ┆ ☆家乡发展☆ ┆ 2005.12.22
7 [目录] ┆ 常用信息★ ┆ 2005.12.22
8 [目录] ┆ ☆最新要闻☆ ┆ 2005.12.22
9 [目录] ┆ 网友报道★ ┆ 2005.12.23
0 [目录] ┆ ☆网友天地☆ ┆ 2005.12.23
1 [目录] ┆ 热烈讨论★ ┆ 2005.12.23
2 [目录] ┆ ☆版史版务☆ ┆ 2005.12.23
3 [目录] ┆ 临时目录★ ┆ 2005.12.22
4 [目录] ┆ ··········· ┆ 2005.12.22
5 [目录] ┊ ··········· ╣ 2005.12.22
6 [目录] ┊ ╬╣ 2005.12.22
7 [目录] ^@@^ ╬╬╣ 2005.12.22
8 [目录] ( 00 ┄─┈-=≡=--=≡╩╩╩╝ 2005.12.22
9 [目录] 精华区目录结构列表 (BM: falltime) 2005.12.23
第七条 特殊处理
1.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进行置顶:
1)本版治版方针、临时性管制措施;
2)需要提醒网友注意或关注的最新动态;
3)站务委员会的相关通知。
2.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设为不可回复:
1)已经制作完合集的主题;
2)重复讨论容易引起争端的主题;
3)站规、版务公告以及相关讨论。
3.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制作合集:
1)对于版务、版规、版聚的建议和意见;
2)集中探讨某个专门问题且有保留价值的;
3)讨论比较热烈的主题。
4.版主可以为发布如下内容的文章制作模板:
1)网友报到方面的内容;
2)版聚等活动的报名等;
5. 版主进行特殊处理时。需注意文章时效,失去时效性后及时取消特殊
处理。
第八条 封禁原则
1.本版愿为网友提供良好的交流环境,不提倡以封禁作为主要管理方法
来引导版面。被封禁者可向版主来信说明情况,做出解释,版主可酌
情提前解封或减少处罚。
2.封禁时间(版主可随时调整并在版面公示):
1)恶意灌水 (警告、封1-14天);
2)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 封1-14天);
3)言语粗俗 (警告、封1-14天);
4)人身攻击、地域攻击 ( 封7-14天);
5)开启无关话题 (警告、封1-14天);
6)发表不恰当文章和其他违反站规版规的文章 (警告、封1-14天);
3.等效规则:
1)发表内容为空、内容为无意义字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2)发表回复内容与原文主题毫无关系的文章视为灌水;
3)回复内容与原文主题毫无关系视为灌水;
4)批阅、版面连续聊天10篇者视为干扰版面秩序;
5)公开网友个人隐私者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6)发表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7)发表带有违反发文原则的附件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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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版主享有《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权限;
2.版主履行《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职责;
3.版主应按照治版方针进行及时有效的版面处理;
4.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在版面宗旨所规定的范围内、所倡导的风气下进行;
5.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不违反站规和其他相关法律;
6.版主有向站务委员会投诉、申诉、应诉、提请仲裁的权利;
7.版主有组织网友版聚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8.除此之外,版主享有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义务。
第十条 网友的权利和义务
1.网友享有《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
2.网友遵守《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3.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本版治版方针中相关规定;
4.网友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5.网友有对版务、版规(治版方针)、版聚提出建议的权利;
6.网友有向站务委员会举报、投诉、弹劾版主的权利。
第十一条 著作权声明
1.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不得收录视为默认可以精华
收录;
2.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转载条款视为默认允许站内
转载;
3.版主因正常需要修改版面原创文章时,应保持原文完整性,并视情况
说明;
4.网友转载站外文章应提供原作者授权。但未标明作者授权的视为默认
已获得原作者授权;
5.版主在未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前,不得采取行动以无转载授权
的名义删除文章;在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后,以无转载授权的
名义删除文章并在版面加以说明;
6.网友未获得文章原作者授权,不得以任何违反著作权的名义要求版主
删文;
7.对于不按照发文规则和发文要求发表的文章版主有权利进行修改标题、
内容直至优先删除。
第十二条 免责声明
1.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
2.本版不负责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民事上的、刑事上的责任。
第四章 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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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奖励制度
1.本版为了增强讨论氛围,鼓励网友原创,可适当设立奖励制度;
2.被奖励人员可由多种方法民主产生;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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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
版面公示,并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治版方针与之相抵
触的部分以站规为准。
第十五条 治版方针的审核由站务委员会负责。
第十六条 站务委员会享有本治版方针的最终解释权。
BM:kongwolf falltime csf99
23/12/05
※ 修改:·falltime 于 Dec 24 02:19:40 修改本文·[FROM: 211.151.90.*]
修改:falltime FROM 211.1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