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转载自 Announce 讨论区 】
发信人: SYSOP (System Operator),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分版、合版、版面属性变更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Jun 5 23:54:20 2005), 站内
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分版、合版、版面属性变更
第一部分 版面的分立
本站版面若存在无法妥善调和的数个讨论主题等矛盾,并符合下列分版条件,则可
以进入分版操作。分立版面的基本条件为:
1. 版面成立 6 个月以上,且不处于新开期考察阶段;
2. 版面有至少两名版主,且分版后可分别担任各新分立版面的版主;
3. 以版面所在“上周各版使用状况统计表”内“人次”数值排名作为版面使
用率的重要衡量指标,版面的“人次”数值排名原则上应至少连续两周位
于全部公开版面排名的前 3/4;
符合分版条件者,可由相关版主按以下程序发起分版操作:
1. 相关版面的全部版主协商一致后,可在 Board_Apply 版联名按精华区的
格式发表分版提案书;
2. 站务委员会初审分版提案合格后,即在 Board_Apply 版公告提案初审合
格,版主可以继续分版操作;
3. 之后,版主应以进行版面投票的方式调查版面用户对于分版的意见。如有
需要,版主可以申请由站务开启有一定投票资格限制(如注册时间、上站
时间、上站次数等)的投票;
4. 投票结束后,版主需整理投票结果,并阐述对分版的最终处理意见,发表
分版申请书于 Board_Apply 版。如若放弃申请分版,也应在 Board_Apply
版正式发文说明;
5. 站务委员会收到版主的分版申请后,进行不超过两周的内部讨论,并最终
公布对分版申请的处理意见。
被否决的分版申请,在一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类似分版提案。
本站普通用户也可参照版面管理办法,通过申请新版的方式,申请建立原先包含在
其他版面进行讨论的普通版面。本站的普通用户还可就版面的分立在 Board_Apply
版发文提议,或向相应版面的版主写信提出建议。
站务委员会保留直接对已有版面进行分立的权利。
分版的技术操作,包括开启所需版面、更改现有版面属性、复制版面文章和精华区
内容等,以及重新安排版主等版主管理操作。具体内容由站务委员会决定。
分版后的版面,站务委员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入新开期考察。
第二部分 版面的合并
若本站数个版面若讨论主题有所重叠,合并相关版面将有利于提高版面利用效率、
增强版面可读性,有利于维护版面讨论氛围,并符合下列合并条件,则可以进入合
版操作。合并版面的基本条件为:
1. 原则上相关所有版面均应成立 6 个月以上,且均不处于新开期考察阶段
符合合版条件者,可由相关版主按以下程序发起分版操作:
2. 相关版面的全部版主经过协商并取得多数一致后,可在 Board_Apply 版
按格式发表合版提案书;
3. 站务委员会初审合版提案合格后,即在 Board_Apply 版公告提案初审合
格,版主可以继续进行合版操作;
4. 之后,相关版面的版主均应在各自版面以进行版面投票的方式调查版面用
户对于合版的意见。如有需要,版主可以申请由站务开启有一定投票资格
限制(如注册时间、上站时间、上站次数等)的投票;
5. 投票结束后,各个版主需整理投票结果,并阐述对合版的最终处理意见,
由提案人发表正式申请于 Board_Apply 版。如若放弃申请合版,提案人也
应当在 Board_Apply 版正式发文说明;
6. 站务委员会收到提案人的合版申请书后,进行不超过两周的内部讨论,并
最终公布对合版申请的处理意见。
被否决的合版申请,在一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类似合版提案。
本站的普通用户也可就版面的合并在 Board_Apply 版发文提议,或向相应版面的
版主写信提出建议。
合版的技术操作,包括开启所需版面、更改现有版面属性、关闭部分版面、复制版
面文章和精华区内容等;以及重新安排版主等版主管理操作。具体内容由站务委员
会决定。
站务委员会保留直接对已有版面进行合并的权利,事先可以开启版面投票或征询版
主意见。
第三部分 版面属性变更
版面属性的定义,请参见本办法的总则部分。
非系统公开版面的版面属性变更,可先由版主于该版提出讨论。具体申请,该版版
主应联名将更改的项目、方式、理由及可能的版面讨论结果按照 Board_Apply 版
精华区中的有关格式要求,于 Board_Apply 版向站务委员会提出申请。
每次申请原则上只能申请更改一项版面属性,与站务委员会事先进行沟通、达成一
致的除外。前次申请尚未得到答复的,不能提出新的申请。
提出的变更申请,需符合设版条件,且不得构成关版条件。
此类申请由站务委员会负责审核。若得到通过,将通知该版版主,予以变更。若未
能得到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受理类似的变更申请。
本站的普通用户也可就版面的属性变更在 Board_Apply 版发文提议,或向相应版面
的版主写信提出建议。
站务委员会保留对非系统公开版面的版面属性进行直接调整的权利,事先可以开启
版面投票或征询版主意见。
站务委员会亦保留对系统版面及内部版面的版面属性进行直接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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