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又再婚结合的夫妻普遍面临这个境况,对于孩子来说,非生非养的原本就啥都不是,就算是法定也并不存在责任义务,原本就是不过是看在中间人面子上的大家点头之交,那么一旦做为中间纽带的那个老人离世了,剩下的双方只是人情关系,那么等到财产关系处理好之后,自然是再无其他。没理由说放着生了养了的孩子当没事人,还要留在一无血缘二无养育的别人孩子这边过日子。好说不好听的实在话,事实上包括老人的遗产,在朴素的百姓认知里,也不会认为该给这种老来结合的人分多少的,否则就不会有夫妻还是原配的好这句老话了。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半路夫妻就这样苍凉吗,中国有句古话,好儿不养下堂母,这回去的结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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