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
多大点事
不该这样只堵不疏
适当试点pc合法化倒不见得是坏事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李违法了,应被处罚。但法理的基本原则是除了明文减免或加重处罚的的情况(例如未成年或累犯)之外,应“同罪同罚”。如果同样的违法行为,有些人只是罚款5千,而有的人除了罚款拘留,还被公开曝光,被行业协会发封杀,被钢琴家协会除名。那么这些对当事人影响重大的额外处罚,已严重偏离了“同罪同罚”的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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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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