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声无哀乐论》主张,音乐是至和之声,本质上是不能传达和表现痛苦和快乐的情绪的。“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声音有善恶,也就是美丑抑扬,就是这个声音的固有属性。关于推理和辩论都在嵇康的文章中了,这里就不拷贝了。再发散出来说,其他的艺术表现形式也是有类似的情形存在,比如绘画,比如雕塑。这就部分契合了aserose几个问题。
1. 美是客观的,艺术品,各种音乐和文学作品体现出来的固有属性。
2. 审美不是客观的,是主观的,是聆听或者欣赏的主体,经历过类似的场景,接受过部分感染以后,通过看到或听到美的东西,触发了那个经验,之后迸发出来的感触。
3. 审美可以通过学习来提高吗?答:不可以。因为审美是纯粹的感性直观。人无法学习感性直观,人学习的是美和审美的知识。这些都无助于提高审美。但是,可以通过去经历和经验创作者类似的事情,来体会,来共鸣,来激发自己的那部分记忆。
4. 你如何看待“艺术就是情感的传达”这句话?
一方面,艺术传达给我情感;另一方面,当我情感丰富的时候,我可以通过艺术的方式抒发。
那在这一方面,按照嵇康的理解,虽然我传达,虽然我抒发,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理解,只有部分人有相似经历的才可能体会到作者抒发的东西。类似其他的经验:我之蜜糖,他人之砒霜。
另外,人和人一般而言,是不能互相理解的,不管你怎么解释和阐述,沟通都不能绝对百分百的传达给对方,这可能也是普遍的一个解释学原则。比如,我们总会和媳妇吵架。
所以,得到一个能理解自己的人就显得非常的难能可贵。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那艺术到底之于我们本身,或者我们的生活有啥好处呢?是不是就是浪费金钱和时间呢?我觉得不是的。《声无哀乐论》提到,一段悲哀的音乐本身没有悲哀的意味,因为你的内心有过悲哀,它通过一些方式激发了你的悲哀;同样,一段音乐本身没有快乐,因为某些节奏激发了你内心曾经经过过的快乐,你才产生了快乐。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胎教音乐是无效的,因为小孩子经历的较少,很难找到共鸣的东西。另一方面,我觉得,艺术可以起到对我们自己进行慰藉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日常来欣赏美好的艺术品,聆听美好的音乐,来激发我们内心美好的情愫,来慰藉我们的心灵,从而不断从低谷走出,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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