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离异,她性格有点厉害(在前夫面前就是很厉害),就是那种看起来没主意实际上说一不二那种。前夫和前女友好了,她要前夫净身出户,前夫说我多少得要点才能生活呀。开庭,共同房产四六分。耗了两年多。
她有个前同事也有女朋友谈婚论嫁,婚房都买了,不知咋就不结了,婚房也卖了。
女方畔了离婚,男方分手没结成婚,俩人做起了男女朋友,常去吃吃好吃的,日子还挺美。但是挺久没谈婚姻。
女同学一直在看房子,一定要走路去上班,没打算和男方一起买,所以就需要男方帮忙出部分首付,毕竟市中心房子贵。
男方手上有钱,但是倾向于更多的钱炒g理c过小日子,不打算房子投入过多。
我们当时都没好直说,你说让人出钱,不给人加名字,这事儿是不是不太厚道。而且这事是否真的可行呢。好像我在本版吐槽过这个。
还有就是,俩人家里都不咋知道这俩人,在一起两年多也没见父母,后来好像知道了但是也不知道女方离过,我一直想着广东小城市的父母,可能还是挺难接受离异的儿媳吧。
感觉婚姻好复杂,谈恋爱很容易。
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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