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这种事最后看的因素太多了,事后看结果看影响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最近天津金街不是有个街头劫持人质案,犯罪嫌疑人被群众铁锨拍头后制服。很多人当时就担心拍头的这个人不是警察,万一手重了,会不会被定个互殴或者被犯罪嫌疑人家属反咬一口,还好最后认定是见义勇为。
倒退二十年我觉得这铁定所有人认为是见义勇为,但现在居然有这么多好奇的质疑,只能说 社会进步法律完善后,实际情况太复杂了,对司法实践的要求越来越高了,搞不好要一事一议,或来个陪审团评理。
【 在 touareg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有人交通肇事或刑事犯罪后驾车逃逸,我能不能追上别停他?不懂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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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H-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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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