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所谓的negotiate阶段,是不宜作为定罪证据的。也许有人一时好奇打了“会所”小广告的电话问价格,并没有勇气真去;也许有人打电话问价格纯粹是恶作剧。
你觉得仅以问价格和场所作为定罪证据,真的合适?
【 在 Talker2020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啊~
: 本青知道你的重点落在sex阶段,但是PC不是单纯的sex,它必然包含前面的negotiate阶段,而negotiate有结果就算PC的谋划阶段完成!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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