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道路上边发生的事故就不适用于交通法是不对的。
因为偏远地区有很多路都不是正式的路,甚至有些所谓的路根本就是野地,只有一些车辙。难道这样的地方出了事儿,都算是过失伤人和过失杀人?
法条是死的,但人是灵活的。有些司法人员骨子里太麻木阴暗,只要事不关己,就钻法条的空子来害人。
【 在 strongcor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是交警的管辖范围了。但现在司机吃亏在道交法不适用,他失去了法律保护。他的当务之急是将组织者,小孩家长,剐蹭方,管理方都扯进来担责,最后他的责任不大,也许可以弄个不追究刑责。如果弄他自己头上,最好的结果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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