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你的思路。你似乎觉得有威慑作用的就是合理合法的?明确滴说,就算连坐确实有威慑作用,我也不支持连坐。对犯罪有威慑作用的措施很多,但并非有威慑作用的措施就是合理合法的,就是可用的。例如,给全体百姓每人身上安装一个不可拆卸的监控器对于犯罪也有威慑作用,但我同样不只支持这种措施。
【 在 kekesil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可以理解你这段话的意思是:
: 承认震慑作用,承认认知和共情影响
: 只不过因为目前我和娜总没有拿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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