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的比喻一下。
工作中的事情,扯一上午皮。反正主管部门的流程不能出错,也不能担责。最简单办法就是业务部门先违规耍个流氓,然后后面的流程就通了,就都合理了。
终于又碰上一次来求我们背锅的事情(其实我就觉得也不是个啥,至于么)。我在想压根就没有过这件事不就完了吗。
两个人搞对象是需要有个人先耍流氓来推动进度,公家的事情能干干不能干就算呗,非得讲什么理由逻辑为什么谁主动的。
他们形式上有些问题,改不也正常么。我实验可能要重做好多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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