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相关背景如下:
京区某中科院创新研究院,硕士,校招入所,中级职称,岗位聘用,聘用合同25年3月份到期,工作时间10年+,接到部门主任通知说不续聘。
其他情况:在此之前曾在部门助理发放人事处续聘通知签字,后被助理通知说部门决定是否续聘,通知又收了回去。
项目情况;2023到账经费60+W,2024到账经费50+W,目前承担项目,账上经费~100W,未到账经费~100W。
生存情况:因为部门调整,自2018-2019年起状态是个人自己独立核算,包房租水电绩效等,2023-2024均被通知考核不合格,经过各种挫折转折,最终结果是合格。
根据相关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感觉科学院的所谓岗位聘用,在不续聘问题上更像是临时工,没有任何保障。
人到中年,责任在身,无关系和帽子,独立支撑,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意难平!
烦请各位前辈、后辈给些意见建议。
1是帮助自己梳理梳理头绪;2是给后来人一些参考。
忠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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