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maxlen的buf保存变长数据是错误的
不保存实际数据长度也是错误的
这属于根本没理解变长数据结构的用法
然后,定义这个结构要做什么呢
相比原来的结构,没解决任何问题
弄一个新的,引发了同事的争端,图什么呢
别人能用这个结构么,他用他就要自己解析
那他需要看的是原始结构,看这个结构他根本不知道如何解析
也就是这个结构定义,什么用没有
正确不正确又怎么样
【 在 xuner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的问题真不该有争论,就是很多人连正确与错误,好与坏都分不清,那就需要一个强势的领导保证代码质量。首先,你的写法正确,你应该有这样的自信,代码的情况并不复杂,多读读高质量代码,通常的处理手法就能掌握了。5年经验以下的程序员特别容易有奇奇怪怪的想法还觉得自己无比正确,不要浪费时间试图说服他们,他们奇怪的想法多得多,浪费时间。你同事的那种写法就是错误的,不是谁更优。不过是用解析的错误弥补定义时的错误,看起来可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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