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公务员(Career_Servant)|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主题:Re: 请教:挂职副处两年,可以满足提拔正处时需要的副处两年经
loli901004
|
2022-06-26 16:05:03
|
明白
【 在 onerat 的大作中提到: 】
:
: 1.问: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干部挂职锻炼,所挂任职务是否可以视为一个职位任职的经历?
:
: 答:凡经组织选派、挂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挂任职务无论是平职、低职或者因工作需要高职安排的,均可视为一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BMH-AN20」
--
FROM 120.245.90.*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