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现在这个想法比较系统了,所以发到这里,希望可以给一些人打开思路。
房产税与房子挂钩,不直接与人挂钩,必须普征,然后以退税的方式达到免征的目的,就算是无业游民,也需要去房管局办理一下手续,否则房产税就直接累积到房子上。
不交或者不办理退税手续,税费就直接累积到房子上,交易的时候必须缴清税款。
房子和报税系统挂钩,名下房产必须进行报税,然后房产税递进式费率,多退少补。
房产税的多少和房价脱钩,费率由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这样的好处就是核算简单,而且能够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老破小估计会越来越不吃香了。
然后针对70年到期的房子进行补充规定,我个人的看法是提高土地税费,比如到期后,原本土地一平米40,可以涨到4000。
至于说负担重,那可以累积起来,等交易的时候支付,不能一边享受房产的增值,一边又说房子不是自己的。
还有人担心的崩盘问题,其实没那么复杂,房价本身还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大城市的房子没多少水分,小城市的房子只是自欺欺人,毕竟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其他细节我都有相应的想法,这里就不展开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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