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这件事,你换个角度想,其实很憋屈。
以部委gwy工作的重要性和人员素质,假设对等大国企或者民企的对等岗位的话,
那么住房保障实际上不过是对低收入的补偿机制,
属于既要牌坊(低收入意味着公仆的道德水平高),又不至于让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平衡,
但是在操作制度上,却搞得像是让人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并且用这个来捆绑人身自由。
当然如果你觉得部委工作没那么重要,或者人员素质也不行,那可以不认同。
如果你自视甚高,有其他不错的工作机会可以选择,进来后又天天加班,大概率会对前述感受更深。
当然住房保障给人的观感也是随着时代变化,
房价越是高涨的年代,和市场价落差越大,吸引力越大,
现在房价不涨了,和市场价的落差反而是减小(由于滞后性),同时新的保障位置也比以前更远,所以吸引力是下降的。
【 在 HakenH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万多倒不贵,问题是占房票还不准交易这个太恶心了,坑死人,要是单身未婚都没法改善自己买了,把人限制地死死的。感觉有点奴役人了。合理的是至少不应该占房票,人自己想买还能再买。突然想到,有没有人因为占房票这事不要单位分的房?自己花钱买以后还能随便卖随便改善。对了这种情况下配租比配售强吧,配租不占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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