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这件事,你换个角度想,其实很憋屈。
以部委gwy工作的重要性和人员素质,假设对等大国企或者民企的对等岗位的话,
那么住房保障实际上不过是对低收入的补偿机制,
属于既要牌坊(低收入意味着公仆的道德水平高),又不至于让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平衡,
但是在操作制度上,却搞得像是让人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并且用这个来捆绑人身自由。
当然如果你觉得部委工作没那么重要,或者人员素质也不行,那可以不认同。
如果你自视甚高,有其他不错的工作机会可以选择,进来后又天天加班,大概率会对前述感受更深。
另外住房保障给人的观感也是随着时代变化,
房价越是高涨的年代,和市场价落差越大,吸引力越大,
现在房价不涨了,和市场价的落差反而是减小的(由于滞后性,而且以后如果市价快速下跌的话,考虑到体制的尿性,保障价并不会像房价上涨期跟随上涨那样也跟着下跌,所以估计价差还会缩小),同时新的保障位置也比以前更远,所以吸引力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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