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才知道A竟然是女孩,事情性质完全变了
我最早还发言说A家长太神经了,小孩子打闹一下就这样,压根不知道是被欺负,而更他妈可笑a居然是女孩子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还是那句话,你如果见过这样的小女孩你一下就明白这中间的逻辑了,包括ABCD以及他们的家长,完全不是C家长描述的个个都是神经病。
: 最值得赞赏的是B,最可怜的是A,最熊的是C。最缺德的家长是C家长,这个不多说,有网友总结了。A家长的一系列做法,看着莫名其妙,其实是很软弱的发泄,欺负她家孩子的不仅仅是C,只是C被抓了典型而已。B家长看似八婆多事,但是其实应该是有好些家长私下会聊到A的,只是没被别人听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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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8.*
a太可怜 支持告c 狠狠教育一下 防止又一个李天一
【 在 xbd2016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A的家长决定退学是正确的,不然那个楼主一定会为了C的社会评价和威信,她肯定会去找A伸冤的,所以不得不防着这种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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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235.*
是啊 一个小孩子扯一扯社会评价还勉强说得过去。威信?以为自己是皇亲国戚呢,真尼玛操蛋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谨慎猜测男孩是班上年龄比较大的且身体也是比较高大的孩子,女孩是小年龄的,发育再慢点,可不是比她儿子小两岁了。不仅仅是心理小两岁,身体看上去也是小两岁。
: 我家孩子同学里也有这种小女生。
: 这个C家长真的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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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同意,不然c长大后容易出问题
【 在 tianya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C和父母都是垃圾,不反省自身,到处推卸责任,最好能把这事记入C的档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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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16.*
当事人争议的是C有否骑A,而不是骑了如何定性,打闹这个用词是各方共识,不是C妈故意如此表述,好像只有我提出了“猥亵”这个词,在刚刚的一个主贴中。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楼主的描述,我一直以为AC是两男孩,因为她定义叫孩子间打闹。
: 你二三年级的男孩骑在一个女孩身上,叫打闹?哪个女孩的父母能接受这种“打闹”?哪个有教养的二三年级男孩父母能允许自己孩子能这么“打闹”一个女生?
: 真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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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7.*
猥亵我认为没那么严重。这是过了。
无论是打闹还是拍肩膀还是骑还是跨,在武力值悬殊的两个孩子之间发生,说轻点是恶趣味,说重了就是欺负。道歉并不冤。
有人上升到什么法律最高法定罪,真是可笑。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事人争议的是C有否骑A,而不是骑了如何定性,打闹这个用词是各方共识,不是C妈故意如此表述,好像只有我提出了“猥亵”这个词,在刚刚的一个主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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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223.192.*
网上查的定义:“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y为目的,用x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猥亵罪。”
我没说C男情节达到严重,严重不严重我不知道。
我只说如果存在“骑”,则构成猥亵。
说说这个“以刺激或满足性y为目的”:
前者“刺激”比较宽泛,后者“满足性y”比较具体,
3年级的男童有没有性y?可以有。
而且现在的儿童,很可能有:
现在儿童的性生理发育普遍提前,性心理觉醒普遍提前。
现在3年级女孩有没有性羞耻感?100%有。
就算C男无此动机,其行为也“应该视为”“以满足性欲为目的”,
这是按照常识推测,毕竟思想无法证明。
这种定性也是一种程序正义,
就像一个男人跑到女澡堂,他说不是为了性y,可信吗?能信吗?
这事就得按照流氓处理,
如果年龄不够而不处理,那是另一码事。
你不要觉得这么严重的词跟儿童无关,这绝对是一种孤陋寡闻,是危险的。
儿童犯下的重罪还是有不少的。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猥亵我认为没那么严重。这是过了。
: 无论是打闹还是拍肩膀还是骑还是跨,在武力值悬殊的两个孩子之间发生,说轻点是恶趣味,说重了就是欺负。道歉并不冤。
: 有人上升到什么法律最高法定罪,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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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