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一年级女孩在校与同学相撞,右脸会留疤,如何索赔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事实是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 不要抬杠!
所以你是相关当事人,你知道结果?
我一个围观群众,我只能用家长描述来判断啊!
为啥“轻微伤”成为基本事实,那里有公开渠道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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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34.*
这你都不知道,就别讨论了!
【 在 crazys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是相关当事人,你知道结果?
: 我一个围观群众,我只能用家长描述来判断啊!
: 为啥“轻微伤”成为基本事实,那里有公开渠道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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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12.*
你一个连基本法律基础知识都不知道人都参与讨论了,
我一个细节不知道的人就不能讨论了?
更何况这细节还是你说的,我为啥就得信你的?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你都不知道,就别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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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34.*
刑事犯罪年龄已经改到12岁!
我这个说法没有错!
讨论要基于事实!
【 在 crazys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一个连基本法律基础知识都不知道人都参与讨论了,
: 我一个细节不知道的人就不能讨论了?
: 更何况这细节还是你说的,我为啥就得信你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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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12.*
你已经开始胡搅蛮缠了,
刑事犯罪12岁是有条件的!
你说“讨论要基于事实”,我非常同意这一点。
所以我问你这个“事实”的来源,我如何去证实这一点!
结果你反驳我:“这你都不知道,就别讨论了!”
按你的意思, 只有知道这个“事实”后才能参与讨论?
那岂不是只有相关当事人能讨论了?
那岂不是遂了“餐盘战神”的愿了?
围观群众现在就不能发声了吗?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事犯罪年龄已经改到12岁!
: 我这个说法没有错!
: 讨论要基于事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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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34.*
原来起点14,现在起点12了!这点绝对错不了!
如果偏离事实讨论,没有意义!
【 在 crazys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已经开始胡搅蛮缠了,
: 刑事犯罪12岁是有条件的!
: 你说“讨论要基于事实”,我非常同意这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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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12.*
“原来起点14,现在起点12了!这点绝对错不了!”
没错啊,我也没反对这一点啊!
“如果偏离事实讨论,没有意义!”
那你倒是告诉围观群众,如何证实这一点事实啊!
另外轻微伤就不能讨论了?
一个抡起餐盘砸同学脸上的学生只停课一周,
我觉得不合适啊,没有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确实应该送工读学校强制教育啊!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起点14,现在起点12了!这点绝对错不了!
: 如果偏离事实讨论,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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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34.*
是的,你是对的!
晚安了!
【 在 crazys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起点14,现在起点12了!这点绝对错不了!”
: 没错啊,我也没反对这一点啊!
: “如果偏离事实讨论,没有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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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12.*
对呀,没啥必要,保险赔了,自己也就花不了多少。非得给对方那里要出千把块钱,有啥意义?把同学关系还弄坏,关键对方也不是故意,没准牙也损伤了。
【 在 LYMing1986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二三十年前,这种事故就是自己治自己的
: 最多相互家长道个歉,给个水果
: 小朋友自己不太会在意,去医院正常治,用不了多久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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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2.96.*
说的对,所以非必要不道歉,尤其这种双方都有责任的,凭什么一方道歉。对方男孩子嘴也破了啊,嘴唇也会留疤啊,不能因为是男孩子受点皮肉伤就不在乎啊。女孩子也不是啥天仙角色,脸伤了就说破相。以绝大多数人的颜值来说,脸上那点小伤压根不影响以后婚嫁。你见过哪个女的,因为脸上一个若隐若现的疤痕没当上演员,没嫁出去的?!当粉底液没发明出来么!
【 在 they (一) 的大作中提到: 】
: 陪同、探望和道歉之后,心理会更加不平衡的...那就非得要赔偿不可了
: 现在说的是赔偿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态度
: 等真有了态度,就会变成“你自己也知道理亏,光有态度没有行动,是怎么个意思??”
: 【 在 nancyzhou411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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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2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