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法律体系的普及要注重一些,毕竟法制社会。我们呢,人文方面更多历史的东西,比起来美国那两百年确实微不足道。科学方面两国应该都有不少的普及书。
【 在 ohiostate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孩子了解的东西确实比我们小地方的孩子多不少。 比如说, 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有个关于某法官的传记,里面频繁出现appeal这个词汇。我把这个词汇翻译成汉语,四年级的儿子还不理解。然后我只好简单解释什么是上诉。前几天阅读遇到了convection这个词汇, 又花费了很多时间让孩子理解什么是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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