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有个谓语就近“原则”
Principal/concord of proximity
为啥英语中有这么个东西呢
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 英语这个屈折语吧 谓语动词会跟着主语变
但是真的会有“搞不清楚主语是啥”的情况
比如 either he or they are working on it
He 和they谁是主语呢
两个都是 但又不是“and”的那种“都是”
愁人啊
二是 并列元素太多 句子太长 老外太笨 算计主语可能会宕机(我瞎说
所以为了省事
那就最后说到啥就是啥
谁离谓语近 就算谁的
但是这个“原则”是不是真的就是原则
并不是
老外一贯爱用大词儿
所谓的“原则”当“常见案例”来理解就可以
如果能从语义上搞清楚谁跟谓语对应
而且你也愿意费这个劲的时候
就不就近是无所谓的
不就近甚至显得更严谨一些(我瞎说
所以
There is an apple and two bananas on the table
算不算错呢 不算错
但是there are an apple and two bananas on the table
对不对呢 它必须也对啊
谓语就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搞不懂的时候 入乡随俗就近
搞得懂的时候 完全可以不就近
那么
在中国参加本土考试就不就近呢
我建议就近
因为
判卷老师真的未必知道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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