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娃,一年级,经常看到带回来铅笔橡皮,不属于我家,她说是同学送的,我们怀疑是偷的,没有证据。
: 前天带回来一只玩具熊,老婆怀疑是偷的,问了好久,承人了。第二天老师打电话来,说是一个老师丢的。
: 第三天带回来一些不属于我家的橡皮。
: ...................
我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去邻居姐姐家玩,她在写作业,我看她的橡皮很好看,还有香味,很喜欢,就拿回我家了。当时太小,没有“偷”的概念,也不知道那样是错误的,就是单纯喜欢。被我爸妈发现了,批评教育我一顿,然后拉着我去小姐姐家还橡皮,还让我当着四位家长的面儿,向小姐姐道歉。那件事我能记一辈子,因为就是那一次,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偷东西是错误的、可耻的、丢人现眼的,打那以后从来没有过拿别人东西的念头。所以我觉得你关起门来教育孩子没用的话,可以考虑下次让她当众道歉,丢一次人,或许就有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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