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贼要捉赃,下次孩子再有好东西带学校,提前在隐蔽处做标记,并拍照或录视频作为凭证,丢了之后才能有理有据的抓小偷。
【 在 amethyst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嫌疑人A,两件事
: 1、我娃拿了一根漂亮的自动铅笔,第二天没了,发现A拿了一根一模一样的。我娃笔上有块脏,A给那个地方套了个握笔器,我娃要看他不给。
: 2、我娃拿了个唇膏(日本买的),放在桌兜里,第二天又丢了,那个娃又拿了个一模一样的,我觉得这个唇膏一模一样的几率比较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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