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他们今天游园是什么情况,但是也没有臆测过活动本身超级危险,否则就不仅仅是找老师了。
但是,你不可否认仅从现有信息来看,如果孩子今天发生了任何意外伤害,家长控告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都是合理合法的。给你看的判例里面有一个初三学生在体育课上在老师离开期间不按老师要求跑步,自己跑去玩单杠受伤,就判老师没有履行对孩子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何况楼主家孩子二年级,如果不到8岁,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就不信假如孩子在教室的半小时爬到窗户边看操场上其他孩子活动不小心摔了,你还会认为老师没有责任。
总之,我的观点就是说老师这样的安排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家长应该去找老师;而你的观点是老师就是不细心,孩子落单是孩子自己的问题。
你可以发表言论维护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不想再跟你争论下去了。我说有学校在活动中会保证孩子没有可能离开大人视线,你却完全无视孩子在教室的半小时确实无人监管,说我在给游园范围画圈。我只是说有学校为了规避管理责任不让孩子出教室,你却说我瞎猜可以出教室的一定是随便溜达不安全。真是鸡同鸭讲。
我已经合理表达了我全部的观点,瞎猜瞎说的不是我。
【 在 littlenew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会为了所谓的安全让孩子整天待在教室。我不会因为怕天塌下来就不出门。我说我孩子可以出教室,我说可以随便溜达了?你又瞎猜什么呢?
: 一个游园活动,安全范围不可以是操场和教室,就只能是你画的一个圈?因为不是一个圈,因为活动范围包含教室,就拿xxx法律出来?
: 我们可以出教室,不能是限定操场范围?就一定是到处随便溜达?咋不猜我们可以随便出校门?别人没提到的信息就别瞎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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