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北京市正在征求《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意见,有效期快到了。
以下为网址:
http://mzj.beijing.gov.cn/art/2022/9/2/art_4502_4500.html
明确了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本校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但我还想争取放学后让小朋友们在校玩耍的权利。
希望有同感的家长朋友们也去反映意见(etc@mzj.beijing.gov.cn)。
以下为我发的电邮:
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是大大的赞同第二十三条 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本校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我作为家长认为这条非常必要。具体的例子就是八年级体育要纳入中考,而我家小孩引体向上一个都拉不起来(5个才60分)。家长假期里每天带着小孩去社会上的健身中心拉单杆(远,电动自行车要10分钟),家长挺辛苦的。现在学校开放了,又近又能几个同学约着练,家长不操心。非常谢谢你们!请一定落实好这条!如果学校还是不开放,希望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并且这条希望再丰富一点: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留一个小时给学生在校自由体育锻炼。由于各校各年级对放学解释不一,或者采用18:30分净校的描述更便于操作。
谢谢!
PS:
1、放学后,愿意回家的回家,愿意在学校打球、锻炼的留下。没有“绑架任何人”哈。至于申请、学校免责说明这都是各个学校可以具体操作的细节,不在法规中讨论。
2、以北京刚过去的中考为例,650的满分,640进4中,639实验。一分一操场。
由于缺乏锻炼场地,体育扣分(家里是儿子的,看看他能拉几个引体向上?我告诉你,初二上,一半男生一个都拉不起来呢,大概率中考扣1.5分),家长们还不明白开放学校的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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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uyinhai FROM 124.12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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