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对行凶者抄凳子是基于城堡法和不退让法
第一个大家都知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第二个是:一个美国的年轻妈妈在家里,突然有几个歹徒闯进了妈妈的家里。歹徒手持两把菜刀,美国人家里基本上都是有枪支,那个年轻的妈妈打电话给警察问可不可以开枪射杀歹徒?那个警察回答说一旦人身受到危险的话,可以开枪射杀歹徒。那个年轻的妈妈得知之后,立马开枪射杀了其中一名歹徒,另外一名歹徒落荒而逃。根据当地的法律,这位妈妈不构成犯罪,当属于正当防卫。
【 在 flyingjerry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知道为啥那么多人可以要强调“用尖锐物品‘狠击’对方头部”,是抬杠的需求还是真的没常识?
: 有点常识都该知道,这个年龄的娃打架,尤其是男孩,基本就是没轻没重+打哪算哪+手上拿了啥用啥,非要套用成年人的判断标准么?成年人上头时,尚且做不到“稳准,狠不狠收放自如”呢。
: 所以,仅凭这段打架,如果对风险很敏感和介意(所谓万一戳到眼睛,戳伤后脑咋办云云),不更应该diss幼儿园吗?为啥把这样的“凶器”交到幼儿手里当玩具?您该不会脑补了“熊孩子”藏武器行凶的情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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